5月26日,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当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三项政策方案,包括示范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第一,示范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双降”目标,部署重点片区集中引领、重点领域分类示范、绿色低碳政策赋能、绿色低碳技术支撑等四大行动。
第二,关于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若干政策措施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协同、人才吸引、社会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跨省域政策协同。
第三,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聚焦在示范区探索形成跨省域共同富裕范例,提出聚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区域城乡融合、居民增收共促、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社会和谐共筑等六大跨省域范例。
据了解,今年以来,示范区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进,76项年度重点工作中有60项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示范区跨区域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操作办法、示范区竞争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等一批制度创新成果,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协调推进“一厅三片”“一河三湖”“沪苏嘉城际”等重点项目,印发实施水乡客厅2022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推进水乡客厅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下一步,示范区将坚持量质并举,持续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工作,聚焦“一厅三片”,加快推进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对标示范区建设“三年大变样”的目标要求,精准发力,聚力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