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挂鹿头卖猪肉”卖了近30万元,销售者获刑!
发布时间:2026-03-26 来源:紫牛新闻

从直播间买回的“正宗鲜鹿肉”竟然煮出猪肉味?看似实惠的“高端肉类”背后却是商家牟取暴利的套路。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

一天,小张在手机上刷到一家名为“某生鲜肉店”的直播间,主播王某正在镜头前极力推销“正宗鲜鹿肉”,称口感鲜嫩、品质有保障,价格也很实惠。小张一时心动,便下了单。收到货后,她立马烹饪品尝,却发现该肉口感和以前吃过的鹿肉完全不一样。

小张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便将所购肉类产品送到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送检产品中检出猪源性成分,未检出梅花鹿成分。原来,王某为牟利,采购猪肉等产品,简单分割包装后贴上“鹿肉”“驴肉”的标签,在直播间售卖,销售金额共计约29.6万元,获利约9.5万元。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销售产品时以假充真,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5万元。

“不良商家为了牟取暴利,使用价格较低的猪肉冒充鹿肉、驴肉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销售模式更容易掩盖产品的真实品质。”法官表示,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任何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最终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商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经营。

同时,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擦亮双眼,认真审查店铺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遇到欺诈时注意保留购物记录、聊天记录、物流信息等相关证据,依法向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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