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周蔚)1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京举行,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规定,强化疫病强制免疫,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为强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分区防控及相关监督措施,草案三审稿要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府做好强制免疫相关工作;增加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定期对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的规定;增加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的维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增加对动物疫病实施分区防控,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特定动物、动物产品跨区域调运等措施的规定。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基层政府应当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同时,考虑到养犬管理的职责主要在地方,各地情况不同,建议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
有常委会委员提出,相关检疫规范的缺失,是当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的短板。草案三审稿作出回应,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检疫办法。
草案三审稿还对稳定基层防疫机构队伍提出要求;对部分违反规定的行为提高罚款数额,增加吊销相关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