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头条讯 平日里,长江江面上一派油轮运输繁忙的景象。一帮觊觎汽油、柴油等燃料油的“油耗子”,从江上到岸上,互相勾结,盗窃、收购、运输、销赃一条龙,涉案金额高达1700多万元……
2020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先后对在长江中下游出海口附近盗窃燃料油犯罪系列案件中的杜小娟、杜大刚、罗玉莲等1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涉案的20人提起公诉。目前,该系列案件中部分案件已判决,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
盗销网络:围绕加油站老板展开
51岁的江苏东台女子杜小娟是这个特大燃料油盗窃案中的关键人物,一个分工明确的盗销网络围绕她展开。明面上,杜小娟的身份是东台一家农机加油站的负责人,主要销售农用柴油。
杜小娟文化程度不高,却很精明。她知道,正规的燃料油是市场上的“硬通货”,不愁销路。但是,搞正规加油站要花很多钱建储藏油库,而且从正规渠道拿油批发价高,利润空间有限。但要是既能收到正规燃料油,价格还便宜,岂不美哉?
杜小娟想起了那些在江面上运油的船主,她跟不少人混得很熟,知道一些船主有“揩油”的习惯。几百吨汽油,私扣个两三吨,一般不会被人察觉。因为这些私扣下来的燃料油来路不正,船主们也想尽快销赃变现,价格一般要比行价至少低三分之一。许多像杜小娟一样的油贩子,就等着这些货源下船。
2017年,杜小娟找来哥哥杜大刚和嫂子罗玉莲帮忙,其余的亲戚朋友陆续也参与进来。论倒腾燃料油,罗玉莲是“前辈”,还被判过刑;哥哥杜大刚在水上加油站工作过,算是杜小娟经营加油站的“领路人”。有哥嫂加盟,杜小娟如虎添翼。
运油需要交通工具。杜小娟投入180多万元造了一条小型油轮,挂靠在一家运输代理公司。杜大刚、罗玉莲夫妇买了一辆油罐车专门替杜小娟运油,一吨油拿80元至100元运费。
通常“倒油”模式为:杜小娟联系运油的船——船主将船开到指定位置,将截留的汽油或者柴油抽到杜小娟的船里——待船上油存储量差不多了,杜小娟指示罗玉莲派司机开着油罐车去长江九圩港附近码头从船上抽油。
管理漏洞:让“揩油”船主肆无忌惮
在整个盗销链条中,江面上的油轮船主是关键环节。杜小娟能“吃”进多少货,取决于船主能“顺手牵羊”搞到多少油。
在众多和杜小娟等人合作的船主中,宋时和杜小娟认识早,交易次数较多,算是“老主顾”。
2019年3月5日,宋时的船运送一批92号汽油到南京。在码头卸货时,宋时让船员故意将船舱阀门提前关闭,部分汽油存在船舱内未交付。交货结束离开码头后,宋时指使船员将截留在船舱内的汽油用油泵抽出藏匿起来,共窃取货主浙江舟山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3吨92号汽油。
这批油的买家正是杜小娟。几天后,杜小娟让杜大刚等人在长江南通段九圩港附近水域将汽油抽到杜小娟船上。
虽然每次“揩油”分量不多,但交易频繁,日积月累下来,杜小娟收购的成品燃料油规模也很可观。这样的私下交易,杜小娟和宋时、廖强等多名油轮船主操作娴熟,一手交钱一手抽油。价格也优惠,宋时盗窃所得的1.3吨92号汽油,市场价为每吨7000多元,而双方销赃价格每吨不足4000元。
私下扣留燃料油不会被买方察觉吗?对此,宋时等一批“揩油”船主都很有经验:燃料油运输极少封缄,油被动过外观上是看不出来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抓住了燃料油运输规则漏洞,汽油运输因挥发等因素,允许有千分之二的自然损耗。此外,交货时,一般买家都不会上船检视,船主自己报个重量就行。即使上船检视,也就是走个过场,计量数字差不多也能顺利过关。还有“更绝”的办法:在本应该封存取样的样品中加入色拉油,增加密度,这样就能少交货量。
如果经常“揩油”,还得打通人情关系。一些船主给点好处费、小费,码头检验人员就对交货量或发货量多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种种管理漏洞,让宋时等燃料油运输船主盗窃燃料油时肆无忌惮。
变现首选:“油耗子”盯紧小型民营加油站
价低质优的燃料油到手后,杜小娟便要实现她的最终目的——变现赚取差价。众多小型民营加油站是她变现的首选。
杜小娟的朋友黄伯云,经营着几处加油站。杜小娟向黄伯云借过钱,用油抵过债。后来,二人发现这种合作都有利润,就确定了合作关系。杜小娟从船上收来的燃料油,按照每吨加价300元至400元的价格卖给黄伯云,黄伯云再销售给来加油站加油的车主。因为价格明显低于大型国有加油站,油品也好,黄伯云名下的几处加油站生意红红火火,大发横财,其在南通购置了多处房产。
黄伯云明白,加油站应该在有资质的石油销售公司购买汽油。杜小娟没有购销资质,她的油来路不正但是价格便宜,无需任何手续和发票,诱惑很大。案发前,黄伯云一直是杜小娟最大的买家。
接到江面上的“货源”,杜大刚那边油罐车抽满油,杜小娟就通知罗玉莲将油罐车从九圩港那边的码头直接拉油到黄伯云的加油站,有多少拉多少,回头二人再结算。
像黄伯云这样帮杜小娟“销赃”的合作伙伴,还有四五人,均为个体加油站老板。
2020年5月10日,杜小娟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抓获归案。杜大刚、罗玉莲等人也陆续落网。因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该案被列为公安部长江干线水域突出刑事问题督办案件。
经查,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宋时等多名运输船船主利用为货主承运成品油的机会,在长江水上航行途中,采用多种手段截留承运的成品油;或通过与仓储码头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侵占货主的成品油,累计作案170余次。
上述所盗成品油主要在长江南通段九圩港附近水域被转移至杜小娟的收油船上,然后在九圩港附近码头靠泊,将盗窃的成品油转移至他们的油罐车,通过公路运输至黄伯云等人经营的多个个体加油站销赃,最终流向普通消费者。
2020年下半年以来,该系列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陆续被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并被提起公诉。该院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建议公安机关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立案监督十余件,指明侦查方向或列明补充侦查提纲,要求调取案涉船舶运输合同、航行日志、码头记录,查清上游盗窃船舶的名称、航线、去向等,以全面、精准打击上游犯罪。
日前,杜小娟等主要涉案人员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判决。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